2015年12月25日上午,商会执行会长黄丽忠、常务副会长赵济根、副会长(值班会长)徐刚、秘书长顾汉松、理事林晶在丽景新天地酒店参加了全市工商联商会系统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班。市工商联副主席亓金海、泰安仲裁办副主任何麦之、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高广泉、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曹培忠以及泰山区、岱岳区工商联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工商联直属商会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现场 商会领导参加培训班
培训班由泰安仲裁办副主任何麦之主持。
首先,市工商联亓副主席作开班讲话:在工商联商会系统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对仲裁工作的认识,加大仲裁推行力度,强化仲裁在维护企业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其次,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高广泉,从法院角度看仲裁、当前企业经济纠纷多发常发的原因、经济纠纷的防控措施三方面详细讲述了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再次,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曹培忠教授,从纠纷和救济措施、仲裁救济机制的比较优势、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仲裁救济发展三方面讲述了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救济机制;最后,仲裁办何主任作总结发言。
通过此次仲裁法律培训班,商会领导不仅深入了解了仲裁自愿、高效、便捷、灵活等优势和特点,也增强了运用仲裁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后,商会将进一步推进仲裁工作的开展,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