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泰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泰人社函[2014]57号文,关于印发《泰安市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商会作为泰安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省级培育示范单位,要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化解企业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障商会各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得以调解,经2014年12月6日一届五次理事会暨会长办公扩大会讨论通过,决定成立商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现将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调解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委员:卫海 (会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毛玉祥(执行会长)、黄丽忠(执行会长)、周广平(常务副会长、党支部书记)、赵济根(常务副会长)、吴千平(常务副会长)、吕旭光(常务副会长)、李金网(副会长)、高昌浩(监事长)、顾汉松(秘书长)(9人)
副主任委员:梅文强(常务理事)、徐刚(理事)、袁峰(监事)、刘均年(监事)、刘兆生(支部副书记)、苏娜(副秘书长)、马珂(秘书)、姚必海、黄伟、李宁、沈天衡、马明春、胡成水、宋海峰、连储宝、程雪逢、汪涛、吕振玲(18人)
调解员名单:张新汶、徐志勇、马卫忠、刘志新、潘兵、房德龙、章爱峰、黄晓燕、陈晶、顾春华、黄俊、赵静华、丁晓芹、朱利安、徐德忠、施同山、杨圣华、杨理舟、李华明、蔡恒阳、赵燕、彭仁杰、秦炜明、陈旭、蒋冬民、宋保强、卢海雁、于成龙、蒋冬林、蒋爱兵、陈筱山、高晋峰、谢小红、孙攀攀、徐小强、丁振全、梁小刚、丁军、陆平、刘兆祥、周杰、张小红、檀海燕、黄根占、崔卫东、高峰、宋圣朋、常磊、于百仲、周伟、于为峰、钱炳卫、苗诗亮、邵珠龙(54人)
以上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均兼任调解员工作。
泰安市工商联江苏商会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