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省中小企业局的要求和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会议精神,商会各会员单位要按照《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表》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开展法律体检,帮助商会中小微企业及时发现、解决规范治理和依法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填报《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表》,并请于2014年7月31日之前报至商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泰安市工商联江苏商会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