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各会员:
根据《泰安市工商联江苏商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2014年3月15日召开的一届三次理事会研究通过,同意商会副会长、理事、会员的调整和退会,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副会长: 黄丽忠 调整为:执行会长
刘兆生 会 员
理 事: 张新汶 调整为:会 员
沈天衡 会 员
副会长: 史正清 退会
会 员: 阮国凤 退会
华正君 退会
房万海 退会
特此通报
泰安市工商联江苏商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