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约占87.22%;自筹资金约占12.78%,招标人为泰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SJ2017-0035-00
2.2建设地点:新泰市蟠龙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建设规模:蓄水池5座;扩建方塘1座;PE管道14.7公里;拦河坝3座;排灌站9座;机电井3眼;变压器1座,输变电线路工程3.6公里;疏浚渠道3.9公里;衬砌渠道3.5公里;渠系建筑物140座,造林3900株;硬化道路5.8公里。
计划工期:300日历日
招标范围:新泰市蟠龙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0.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3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4.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28万元;自筹资金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现场监理员具有相应监理资格,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一致。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7日至2017年03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泰山大街万达广场8号楼10层1009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泰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566号
电话:0538-6220339
联系人:刘文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吴琼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万达广场8号楼10层1009室
电话:0538-801969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账 号: 15518401040047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