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SDTASJ2017-1971-00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5.3本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时间:自2018年3月6日起至2018年3月8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7.2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奥来新天第A座1001室;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8年3月14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8年3月14日14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人: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岳大街435-16号
电话/传真:0538-3011168
联系人:刘天军
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林建涛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E-mail: sanyangtaian@163.com
电话/传真:0538-5059099
10、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附件:询价通知书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