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202102000007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106.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8万元;第二标段:44.1万元;第三标段:17.6万元;第四标段:14.9万元。
采购内容:第一标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东大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范围:北到环山路,东到237省道,南到青兰高速,西到渿河东路,停车场面积不低于20亩。
第二标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西大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范围:北到环山路,东到渿河西路,南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西到长城路,停车场面积不低于20亩。
第三标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范镇中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范围:北到祝阳镇(含),东到莱芜界,南到徂徕镇(含),西到237省道,停车场面积不低于10亩。
第四标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汶口中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范围:北到满庄镇(含),东到房村镇(含),南到大汶口镇(含),西到马庄镇(含),停车场面积不低于10亩。
服务期:自交付使用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需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每标段只允许投报一个位于要求范围内的停车场,且停车场面积不少于采购要求面积,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若投标人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非投标人所有,须提供停车场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及与其签订的租赁协议,且停车场租赁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之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开评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供应商) 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东段
联系方式:0538-82846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七楼
联系人:侯璐
联系方式:0538-82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