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道路两侧墙体粉刷工程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文明城市创建道路两侧墙体粉刷工程。主要包括:本项目为文明城市创建道路两侧墙体粉刷工程。主要包括:迎胜路、望岳东路、佳苑路、龙潭路、文化路、奈河西路、岱宗大街、东岳大街、金山路、普照寺路、红门路、天烛峰路、花园路、温泉路、擂鼓大街以上道路两侧墙体的粉刷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需求报告。
2.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价为193.87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安排: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资质条件;
5.2、投标人必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5.3、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建设期:30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目标:合格标准,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2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路32号
3.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3168号山东旭日研发中心综合楼七楼
5.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周静
6.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0538-8668366
7.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dgz0538@163.com
附件: 需求公示、方案.pdf 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