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泰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泰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材料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需求报告。
2.预算情况:本项目为预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97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安排: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本项目服务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服务能力,同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交付或实施时间:十五日内完成。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交付或实施时间完成项目内容。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及服务标准及规范。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4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人地址:长城路北首
3.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旭日大厦B座7楼
5.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周静
6.项目经理联系电话:0538-6551383
7.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dgz0538@163.com
附件: 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