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计划编号:37099900500220210003
2、项目名称:正威泰安金属新材料项目用电专线工程
3、预算控制价:540.580803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述:本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主要内容10KV电缆敷设长度4042米,环网箱1台、分接箱9台、过铁路及民房设施顶管路径长度221米、管沟土石方挖填、检查井砌筑等工程内容。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主要内容10KV电缆敷设长度4042米,环网箱1台、分接箱9台、过铁路及民房设施顶管路径长度221米、管沟土石方挖填、检查井砌筑等工程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正威泰安金属新材料项目生产用电需求,符合用电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
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15日历日。
地点: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
8.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含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后付合同金额的 50%,工程竣工经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正式用电,达到用电使用要求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23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4月24日16时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8-893888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瑞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岱岳区粥店街道开元路2号--中天城市广场12楼
联系人:片兆慧
联系方式:0538-8561788
附件: 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