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岱道庵路至花园路)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招标控制价:143.535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擂鼓石大街东段(岱道庵路至花园路)西起现状擂鼓石大街,经岱道庵路、温泉路,东至花园路,长约885.43米(含擂鼓石大街与岱道庵路路口改造部分),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电力土建、环卫设施等。具体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按照国家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标准完成市政道路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电力土建、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标准。
6.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1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10日历天。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高效优质完成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9.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后付至设计费的75%,工程竣工后付至设计费的85%,以上费用记取费率执行中标费率,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清余款。最终价款为:费率执行中标费率,以工程最终决算值为计算基数。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5月2日16时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尹科长
电话:0538-6261552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娜
电 话:0538-5075777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5室
附件: 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