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零星工程维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控制总价为90万元,已落实到位。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零星工程维修项目,预算金额为9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零星工程维修项目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扣除。
6.交付或实施时间:1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标准:合格标准。
质保期限:12个月。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5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卢科长
地址:新泰市汶南镇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芳 电话(传真):0538-8669234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附件: 需求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