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泰安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A座709室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3-GK-0066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泰安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XYTA-2013-019
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供应商可选择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对包内货物分解后进行报价。
第一包: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有线版心电图机、数字神经电生理系统(脑电图) 、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全自动临床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便携式计算机、摄像机各一台;
第二包:救护车一辆。
注:具体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第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的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2、医疗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经销商(代理商)证明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经销商(代理商)证明,且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相关招标货物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能转包。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要求:
1、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A座709室。
2、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本公告第六条所要求的各种证件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进行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4日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来永霞
十一、监督单位: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