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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试点一年减税近7000亿元,营改增让企业有了多少减负“获得感”?
时间:2017-06-14 来源:未知 点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2日发布最新数据,截至4月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年来减税规模近7000亿元。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第五批减税降费举措,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营改增贡献占了很大比例。

    一年来,营改增为中国企业带来了什么?如何让企业的减负更有“获得感”?下一步的改革着力点是什么?记者进行了调查。

    超98%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最后四大行业——房地产、建筑、金融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官方数据显示,一年来营改增共减税6993亿元,98.7%的纳税人实现税负降低或持平。其中,四大行业减税2419亿元,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共减税2162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2412亿元。

    “营改增将不动产投入纳入企业抵扣链条,仅这一项就让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600万元,对改善现金流起到关键作用。”新疆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负责人孙伟挺告诉记者,受益于营改增,今年一季度企业减税160.8万元,企业有了更多资金扩大生产规模,能更好地解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

    “增值税以增值额为税基,其链条抵扣机制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分工协作,不会对经济行为产生扭曲。正因为如此,增值税除了筹集财政收入外,还有一些其他流转税不具备的独特功能,就我国当前情况而言,尤其是对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所有营业税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打通了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值税的制度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有效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服务行业加快发展,激发经济创新活力。受此拉动,今年一季度,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升至56.5%,高出第二产业17.8个百分点,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1.7%。

    今年3月底,淮南矿业集团控股的淮南港综合码头水工工程正式开工,该集团借营改增契机,以能源为主轴、以物流和服务等为支撑,积极拓宽发展空间迈出重要一步。

    该集团财务部部长刘万春说,去年该集团顺利完成420万吨去产能任务,实现利润10亿元,同比减亏增盈30亿元,一举扭转了2013年以来连年亏损局面。“一得益于成本下降,二得益于转型升级,这两者背后都有一个重要推力,那就是营改增。”

    “全面推开营改增意义重大。”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说,其优化了税制结构、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培育壮大了新动能。

    营改增并非百分百减税,如何增加企业减负“获得感”?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这不等同于所有企业税负只减不增。试点中,也有企业反映税负上升,如何让企业对其减税更有“获得感”成为改革关切。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试点全面推开一年来,营改增兑现了新增四大行业及其下属26个小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但四大行业新增的1000多万户纳税人中,仍有超过1个百分点的企业在目前阶段出现不同程度的税负上升。

    “去年营改增后,企业大部分是销售老项目,所以税负降低很明显。但是今年底,老项目将要完工,新开工的建筑项目要用一般计税方式。在一般计税方式下,企业还能不能降低税负,我们没有十足的信心。”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飞的话,道出部分企业的担忧。

    专家认为,多方面主客观原因共同导致了这种情况。

    主观方面,增值税对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而言是个全新税种,纳税人数量众多、业务类型丰富,部分企业仍存在税制不适应、抵扣不充分、优惠政策享受不完全等情况。

    客观方面,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间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个纳税人在全部时间点都能实现税负下降。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建议,企业要想最大限度拿到国家给予的税收红利,就必须顺应税制变化和政策导向。一方面要改善业务模式,梳理进货销售渠道,尽可能选择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实现进项的应抵尽抵;另一方面要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加强培训做好内控等。

    为破解这一问题,一年来,税务部门共编发近60万字营改增辅导材料,培训纳税人2130万户次;设立营改增咨询专线,日均受理咨询电话12.9万通;增设办税窗口17386个,打造9338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3.6万个联合办税窗口……

    “营改增推进时间愈长,效应就会愈加显现,企业的获得感就会更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此前表示,今年营改增试点将通过时间轴延长、税率调整、政策更完善等“增效剂”,释放更大的积极效应。

    税率简并成下一步重要课题,增值税立法需加快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我国增值税改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在国家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大背景下,营改增下一步如何推进备受关注。

    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制度。我国增值税制度本身仍有亟待完善之处,如标准税率虽然不高,但税率档次过多,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碎片化等问题。

    专家认为,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值税税率简并将成为后营改增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多档税率并存,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市场主体行为,增加税务处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大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7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将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也从13%降至11%。下一步,在政策实施以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做好评估。

    经济学家张连起认为,当前我国除出口环节外,一直没建立广泛的增值税退税制度,使得企业增值税不能完全转嫁至下一环节。他建议,下一步可考虑逐步将增值税留抵制度改为退税制度,“不仅能大大减轻存在留抵企业的税负,还能贯通增值税税负转嫁链条,达到精准减税目的”。

    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增值税立法也越加受到外界关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逐步简并税率应成为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方向,而增值税立法将是增值税税制改革的目标。

    专家认为,营改增仍需在试点中不断解决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之上,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以实现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目标,形成国内完善、国际先进的中国增值税制度。

    稿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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