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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指南

泰安市江苏商会会员入会指南      

第一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  在泰安市投资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江苏籍企业法人,可以申请加入泰安市江苏商会;
(二)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会章程; 
(三)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  在本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五)  自愿加入本会。

第二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审查后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  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施监督; 
(五)  要求本会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义务: 
(一)  执行本会决议; 
(二)  自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五)  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  向本会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交回会员证,终止会员资格。实行会员年审制度,会员一年内不缴

        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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